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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被认定为“北京市科技研究开发机构”

2011-06-20

   经过一年多的艰苦筹备工作,设计院于2011年4月底被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认定为“北京市科技研究开发机构”并获授证书和牌匾。这是设计院取得的又一重要品牌资源,为设计院的科技创新和企业发展提供了重要平台,为实施公路院“十二五”发展规划,实现“强化科技创新,提升引领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在全市近百万家企业中,北京市目前共认定了220余家研发机构。被北京市认定为研发机构,可有益于企业在人才引进、北京市政府扶持资金申请、税收优惠等方面获得政策支持,对彰显企业形象和提升企业行业地位具有重要作用,也对提高企业科研管理水平和开展科研创新工作具有重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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