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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宽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政策解读

2016-12-16

今年,为更好地服务广大缴存职工,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简化了因租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办理手续,我院财务部及时了解相关政策,并为广大职工进行解读与宣贯,简要内容如下:

提取条件——职工本人及配偶在北京市无自有住房且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或商品房,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提取金额——职工租住商品住房,只提供无房产证明的,每人每月提取金额不超过1500元。

申请材料——职工租住商品住房,无须再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和房租费发票,只需证明确属无房的,便可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

无房证明——为最大程度方便广大缴存职工,管理中心与市住建委积极沟通,实现联网实时查询职工的住房信息。

财务部将相关政策要点普及之后积极做好日常答疑工作,为职工提取公积金做好服务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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